“2024嘉祥消费促进年”欢度小年·喜迎新春惠民消费券
一、本轮发放时间:
2024年2月2日(本周五)上午11:30在“慧济生活”APP进行本轮发放,使用有效时间为7天,过期自动失效。
二、消费券面额及使用规则:
10元(支付满50元使用)、30元(支付满100元使用)、50元(支付满200元使用)、100元(支付满400元使用)。
1.每单消费50元以上可用10元消费券1张;
2.每单消费100元以上可用30元(或10元)消费券1张;
3.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50元(或30元或10元)消费券1张;
4.每单消费400元以上可用100元(或50元或30元或10元)消费券1张。
三、发放规则:
每人每个发券周期每个面值消费券可分别领取一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可在满足条件的商家折扣基础上使用(仅限线下到店使用),每次消费限使用消费券一张,在餐饮、零售行业可通用。上一轮由于消费券逾期未使用而沉淀的资金,结转到下一轮继续投放。活动期间,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市场反馈情况,适当调整活动规则和时间。
四、消费券领取方法:
用户登录“慧济生活”APP,注册并绑定银行卡(不限济宁银行卡),点击“精选”首页顶部活动入口“立即参与”进入活动主页,领取优惠券点击“去使用”,选择目标商户进入商户主页,点击“买单”进行支付,支付时输入金额选择使用“优惠券”完成支付。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慧济生活”APP核销。
2.消费券使用范围:领取零售、餐饮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在《“2024嘉祥消费促进年”消费券惠民活动参与核销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范围内用券消费。
3.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还,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6.用户可在济宁区域内领取,在参与核销企业消费使用。请保证“慧济生活”APP更新至最新版本。用户领取、核销消费券时均需打开手机GPS定位,并将慧济生活左上角地域设置为嘉祥县。
“2024嘉祥消费促进年”消费券惠民活动参与核销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