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临时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申请指南
人员范围
申请人需持有大庆市大同区管辖区域内居民身份证(含居住证)、户口,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出生截至2024年1月1日年满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办理程序
1、申请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个摊位须保证有明确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至少2人)方可申请报名,且不得重复申请报名,重复报名人员,一经查出,取消所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需2人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现场签字确认,申请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和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提交材料请查看附件)。
申请报名地点:大同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报名。
2、培训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需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持培训证上岗(培训证不得转让)。
3、获取经营资格。通过培训考试即获得经营资格,取得经营资格和摊位地点后,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人员,不得私自交换和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摊位地点,如私自变更,当即取消经营资格。
4、领取许可。从2024年2月2日上午8:30开始发证,零售摊点的搭建经执法人员现场确认合格后当场发证,摊点搭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证。
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仅限大同区常住人员。
2、每户临时销售摊床需2人参加安全培训,培训费用为300元/人,培训当天由培训学校当场收取报名费。
3、报名时需携带参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人,白底1寸彩照2张/人。
4、报名时需携带购货发票(复印件1张)。
5、与批发企业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1份。
6、提交《大同区烟花爆竹销售(临时)许可证审批表》。在主城区销售的需到区城管局申请销售地点,并由城管局批注报名单位意见(加盖城管局公章);在主城区外乡镇、街道销售的,需到相关乡镇、街道申请销售地点,并有属地乡镇、街道批注报名单位意见(加盖属地乡镇、街道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