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黄先生向本报投诉,称2002年~2007年间,他担任飞鹤奶粉新余地区总代理。在此期间,他先后垫付了38万元市场活动费,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一直没有支付给他。
此外,黄先生还向本报披露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要求各地级市经销商购买打码机一事。黄先生称,这些打码机可用于更改生产日期。而办事处向本报记者表示:“飞鹤绝对不存在更改生产日期行为。”
投诉:垫付38万市场活动费难讨回
黄先生告诉记者,2002年11月,他与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签订了《飞鹤奶粉新余地区总代理合同》。之后,他便成为了飞鹤奶粉新余地区总代理商。
“自2003年1月起,我应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要求,每年向办事处交纳一笔约3万元的客户基金。”黄先生说,这笔钱主要用于购买雨伞等促销品赠送给顾客,但每次他交纳了3万元却只收到价值1万元的货,并且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向经销商收取的客户基金也没有留下任何票据。
黄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年底,他要求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在代理商所交纳的客户基金账单上签字以对该款项予确认。“然而,对方却拒绝在客户基金账单签字。”黄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12月底,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取消了他的新余地区总代理商权。
黄先生说,他在担任飞鹤奶粉新余地区总代理期间,曾负责过数十次市场促销活动。“每一次实施促销活动,我都会向外派送数千元的奶粉。在此期间,我曾多次要求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结算相应的市场活动费。
对方也曾多次承诺,会与我结算所有的市场活动费。”黄先生说,自2002年至2007年,他替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垫付的市场活动费共计38万元。
“直到现在,飞鹤奶粉江西办事仍没有把垫付的费用还给我。”在接受采访时,黄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些当时促销活动的报告以及报告中写明了办事处承担费用的数额及时任办事处经理“王水华”的签字。
揭内幕:经销商被要求购打码机改生产日期
黄先生告诉记者,2003年9月6日,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要求每个地级市总代理商购买一台打码机,款项从各地级市总代理商的货款中扣除,每台打码机价格为500元。
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为何要给代理商出售打码机呢?打码机又有什么功效呢?面对记者提出的问题,黄先生向记者解释,由于消费者购买奶粉一般是挑选离生产日期最近的奶粉,而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销售缓慢的情况。一旦出现这一问题,奶粉办事处会选择篡改奶粉生产日期(用打码机喷上新的生产日期)。
随后,黄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罐奶粉。记者注意到奶粉罐底印有两行小字:“生产日期及批号:2008/01/02/201/1244保质期(至):2010/01/01”。随后,黄先生指向奶粉罐底两行小字的右上端,记者发现了模糊不清楚“58”的两个数字。“‘58’前面本来还有其他数字,但被涂抹掉了。”黄先生肯定地说,“这瓶奶粉的生产日期百分之百是重新喷过的。”
办事处:绝对未更改生产日期
21日下午,记者来到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对于黄先生反映的垫付市场活动费未拿到一事,该办事处一名叶姓城市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她在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工作时间并不长,对该问题并不清楚,必须向相关领导汇报,再来回答黄先生提出的问题。
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徐姓会计则表示,由于黄先生未与办事处办理市场活动费清点程序,才导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对于黄先生披露的“行业内幕”,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叶经理表示,飞鹤绝对不存在更改生产日期的行为,并且飞鹤奶粉的生产日期批号也是无法更改的。
叶经理说,2008年6月,“飞鹤”公司已经变更了所有奶粉的外包装,并且已召回了所有的老包装奶粉。对此,黄先生则表示,他一直没有接到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召回老包装奶粉的信息。
“我作为飞鹤奶粉原来的一名代理商,按照市场运作游戏规则来说,我确实不应该把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发放打码机一事向外公布。但是,由于对方拖欠我数十万血汗钱,我‘被迫’作出决定,说出这一切。我所说的完全属实,并可以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黄先生还说,如果飞鹤乳业江西办事处仍不能解决他所反映的问题,他将在近期起诉对方。
21日下午4时许,记者与“飞鹤”奶粉北京销售总部(北京飞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对此,“飞鹤”奶粉北京销售总部市场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正忙着对外搞促销活动,相关负责人均在外地出差,待负责人返回公司后,再将记者反映的问题向公司负责人反馈。
24日下午,记者与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李经理取得联系。对于黄先生反映的一系列问题,李经理仅简单以一句“正在外地出差”为由推托,未作出相关解释。之后,记者还接到一名自称是李经理朋友打来的电话,声称黄先生反映的问题并不属实。
律师:可向购买地工商部门举报
对于黄先生反映垫付的38万元市场活动费未拿到一说,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陶小泉律师说,如果黄先生未能与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协商一致,黄先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另外,对于黄先生反映的“篡改生产日期的内幕”,陶小泉律师认为,黄先生可向购买“问题”奶粉商场所管辖的工商部门举报,并要求当地工商部门予以立案调查。
工商:伪造生产日期将被罚1万元
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工商局一名熊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商家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将受到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工作人员表示,黄先生可持“问题”奶粉购买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投诉。内容来源https://www.ce.cn/cysc/sp/info/200906/01/t20090601_192187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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