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住宅补贴面积为100平方米,购买公寓房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补贴标准自800元/平方米起,根据人才层次和贡献情况,分级上浮调整。
人才购房补贴适用条件:
1、按照招录人才的需要,对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录用时间不超过五年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包括“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基层特岗、选调生等岗位人员。
2.按照激励贡献的需要,对市级以上劳模、英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不包括集体表彰)。
3.按照留住人才的需要,对各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4.按照产业项目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县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的企业及社会人才。
5.县委、县政府另行规定可以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人员。
符合规定的各类人才和激励贡献人员,可以在本县购买商品房申请购房补贴。,且只能申请一次。
申请情况:
1.购买的首套商品房
2.因子女婚嫁、家庭户籍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足阜南县人均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3.首次购房时间超十年等刚性需求
2.改善性需求购买的第二套商品房
补贴标准:
购买商品住宅补贴面积最高为100平方米,购买公寓房补贴面积最高为60平方米,补贴标准自600元/平方米起,根据人才层次和贡献情况,分级上浮调整。
1.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学科带头人等: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给予购房补贴。
2.省级学术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2000元/平方米补贴。
3.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800元/平方米补贴。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进行规模化生产、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并利用自带科技成果、技术或资金来我县创办、参股企业的人员,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600元/平方米补贴。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特级教师、地市级学术学科带头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400元/平方米补贴。
6.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博士、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高级技师: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200元/平方米补贴。
7.专门引进的或通过本县组织人事渠道录用的全日制硕士和“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000元/平方米补贴。
8. 符合本县人才招录计划、通过本县组织人事渠道录用在编在岗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补贴。
9. 符合本县人才招录计划、通过本县组织人事渠道录用在编在岗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600元/平方米补贴。
10.获得各类国家级表彰的人员: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200元/平方米补贴。
11.获得国务院各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人员: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000元/平方米补贴。
12.获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补贴。
13.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或特殊贡献的人员:由县委、县政府另行研究购房补贴面积和标准。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申请购房补贴前,应签订《阜南县人才购房补贴协议》(一式四份,申请人及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资格审定部门、县住建局各一份),并填写《人才购房补贴发放申请表》,提供所购商品房的网签备案合同等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购房补贴资格、购房时间等进行核查后,将符合发放规定的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3.审核:申请人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资料及公示结果报县住建局审核,由县住建局核定属于年度补贴名额内,并核定补贴金额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审核。
4.拨付:县住建局将审核结果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核查已申请数量、剩余年度补贴名额、补贴总金额等情况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县住建局购房补贴资金专户向申请人打卡发放。
5.发放:县住建局向申请人打卡发放购房补贴资金。
在未签订购房合同前,申请人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及时向原购房补贴资格审定部门书面申请变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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