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花园路东首66号、工业南路54号、奥体中路4267号等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规划意见附图红线范围为准,详见附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市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