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时间
2023年6月下旬至8月,实习时长原则在14-45天,具体时长可由用人单位与实践、实习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岗位数量
1.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含下属事业单位)、市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需要,提供优质暑期实践或实习岗位。
2.各镇(街道)广泛动员规上企业,鼓励企业各提供不低于1个优质暑期实践或实习岗位;经济开发区、锡沂高新区广泛动员企业,两园区各提供不低于20个优质暑期实践或实习岗位。
3.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市青商会各会员单位提供不低于2个优质暑期实践或实习岗位;在新金融保险机构各提供不低于4个优质暑期实践或实习岗位。
4.各镇(街道)围绕政务服务、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不低于3个优质暑期实践或实习岗位。
5.各镇(街道)结合“爱心暑托班”开展,按照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青基会《江苏省2023年“爱心暑托班”指导手册》要求,为暑托班提供专项岗位,专项选拔本辖区大学生。
实施步骤
1.岗位征集(6月上旬)
各有关单位确定并申报优质实践实习岗位需求,团市委将汇总岗位需求信息。
2.宣传报名(6月中旬)
团市委统一发布招募公告,通过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面向全国高校大学生进行招募。大学生可结合自身专业、兴趣和实践实习岗位需求进行报名。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3.岗位分配(6月下旬)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情况,按照双向选择、就近上岗进行匹配。
4.实习上岗(7月至8月)
7月初,举办实践实习活动启动仪式,对实践实习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各用人单位结合学生所读专业,根据个人需求,合理安排实践实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实践实习期间,团市委还将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大学生参观调研新沂经济社会发展。
5.交流总结(8月下旬)
总结暑期实践实习活动开展情况,由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出具实践实习鉴定,评选一批优秀实践实习大学生和突出贡献单位。
有关要求
1.实践实习大学生到岗后,用人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实践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工作期间产生的午餐、交通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并由用人单位为实践实习大学生购买短期意外险。
2.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暑期实践实习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提供优质暑期实践或实习岗位,并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3:00前将暑期实践或实习岗位信息汇总表报至相关单位。
团市委联系人:许文馨、袁宇萌
联系方式:0516-88920998
邮箱:xytsw0516@126.com
3.请各单位具体负责同志加入2023新沂返家乡暑期实践用人单位交流群(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