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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青年驿站入住公约(山东青年驿站入住条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4-14 09:33:59
The Beginning

  肥城市青年驿站入住公约:

  一、入住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内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肥城市内暂无住所,已与肥城市辖区内用人单位达成双方初步意向,并提供用人单位的面试通知(面试邀约)及用人单位招聘负责人和联系方式;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未申请入住过肥城市青年驿站者(原则上每人只可申请入住1次);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申请入住,提交申请前请确定好申请时间,入住人员在申请入住日期的第一天及时办理入住,超过日期即初为放弃入住。

  三、入住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驿站报到登记,经管理人员同意后,当场签订入住公约,方可进入驿站入住,房间、床位由管理方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四、入住人员要爱护驿站内的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严禁高空抛物,讲究公共卫生,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

  六、讲究个人卫生,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温度设置过低等浪费现象。

  七、入住期间,个人财产及贵重物品由本人自行保管好,出现丢失等情况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驿站内应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晔或发出噪音,23:00 后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来访人员,不得留宿驿站。

  九、入住人员出入驿站要到前台进行出入登记。

  十、驿站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驿站内酗酒、打架斗殴,违者取消住宿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如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等(除驿站配备的电热水壶外)。住宿期间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于不可控素导致的伤亡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入住人员应合理使用其所入住驿站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入住人员需缴纳 300 元保证金。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入住人员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十三、学生在驿站住宿原则上不超过 5 天,特殊情况需提前2天时间递交书面申请。住宿期满或中途搬走者,要交回钥匙或房卡,并办理退房手续,不能延期入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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