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说明
(一)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
1.年龄及工作经历等具体要求根据用人单位需求,详见岗位条件设置(点击下载表格查看);
2.附加分:(1)现役军人家属报考,笔试加2分(提供军人证件、结婚证);(2)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笔试加3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笔试成绩加7分(不累计,提供资格证书);(3)海曙区户籍退役军人加4分(提供退役证);(4)现任海曙区外社区一般社工三年及以上加5分、现任海曙区外社区副职及以上超(含)两年加8分(提供可证明工作经历和身份的相关证明)。(5)在所报考镇(乡)街道行政村任职两委会成员两年及以上加5分(提供可证明工作经历和身份的相关证明)。附加分可累计。
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料审查时将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带到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社会工作站党务社工岗位: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有党务工作经历或规上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面向退役军人岗位:
面向海曙户籍退役军人
(四)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1.面向2023年度宁波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度毕业学生和2023年度宁波市户籍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当年度毕业学生,可放宽至宁波生源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能享受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年龄政策。
(五)面向残疾人岗位:
1.具备基本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持有浙江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肢体残疾四级人员中,①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mm;‚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ƒ单手拇指全缺失;„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⑤两肢功能轻度障碍者;⑥类似上述其他肢体功能障碍者,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