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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16 13: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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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经赣榆区人民政府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五)A1、A2、A3岗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为1983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并由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全日制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2月16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确认。电子邮箱:lygnongfa@163.com。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9:00 - 3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6日9:00 - 3月3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16日 - 3月3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2月16日 - 3月3日每天的9:00 - 17:00。

  4.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应聘人员全部材料存放于同一个文件夹内,并保存为压缩文件上传,文件夹名称和压缩文件名称均设置为报名人员“姓名+岗位名称”。具体材料如下:                  (1(1)《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查询、下载。(注:报名表须打印签字扫描上传)

  (2)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0518-86318779。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内,可到原使用报名电子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8-86318779。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登录原报名电子邮箱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没有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下载《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证明(其中A1、A2、A3岗位需提供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工作经验任职等相关证明),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并于开考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3日15:00-17:00联系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联系电话:0518-86318779。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4)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与此次招聘有回避情形的;

  (7)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委托连云港市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岗位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辅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笔试测试合格人员数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入围面试,招聘单位将通过报名邮箱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若仍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所聘用人员均要服从工作安排。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工作待遇

  A1、A2、A3岗位综合收入为税前10万元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个人能力定岗定级。

  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日。

  九、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18-80308661。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

  由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8-86318779。

  附件3: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点此进入下载

  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5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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