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享受南通市区企业青年人才津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2)已享受满36个月津贴(补贴),从享受期满起24个月内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申请标准:
延长期津补贴标准保持与原标准一致,即: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本科生(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分别为500元/月、1000元/月、2000元/月和3000元/月。
申请期限:
最长不超过两年。
申请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购买期房的,申请人才的购房合同(需经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发票;
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才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如申请人才和配偶共同登记的,需提供结婚证;
《延长申请南通市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诚信承诺书》或《延长申请南通市市区企业硕博层次生活津贴诚信承诺书》。
如何申请:
(1)已享受到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硕博层次)购房补贴的人才无需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将实行“免申即享”。
(2)其他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层次人才,将个人申请补贴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ntrcjtfw@163.com。为确保邮件发送成功,请您及时与业务经办电话确认(0513-83501398)。
咨询电话:
本硕博津补贴申报咨询:市人才集团83501398
硕博层次津补贴政策咨询:市人社局59000690、59000139
本科层次综合补贴政策咨询:市人才中心83558025、8355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