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山东女足球员吕亚童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自己家的房屋遭到暴力拆除,家人与自己均受到了伤害。 11日晚上8时50分,莱山区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典范莱山”发布情况通报称,2月10日,成立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对帖文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2月10日6时许,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吕某新私自搭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执法过程中,由于吕某童及其亲属阻挠执法,双方存在拉扯行为,不存在殴打和非法拘禁事实。
↑房屋被拆除后 吕亚童供图
被拆建筑物此前被“责令限期拆除”
据吕亚童发布的相关视频显示,在一房屋门前拉有一条警戒线,线外一男子正与线内一女子进行拉扯。在拉扯中,有男声喊到“执法不要紧,我们要求看执法证”,但现场并无人回应这一要求,反而在此之后有多名男子强行拖拽住女子。此后的视频画面便陷入黑暗中,记者仅能听见前述说话男子喊到“干什么?干什么?”
吕亚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视频中的事情发生在10日早上6:30,其父母所居住的莱山区海滨社区一村中房屋里。“超过百人强行进入我家的房屋内,我们让其提供相关的证件和文件均无人回应,制止时多名家人遭到强行拉拽并受伤。”吕亚童说。
↑莱山区综合执法局出具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受访者提供
此外,吕亚童还说,这些人强行进入其家后,不仅拆除了家里的部分建筑物,还把一旁有果园承包合同和林权证的果树进行破坏。“我们是年前接到拆迁通知的。”吕亚童告诉记者,今年1月19日,他们曾收到一份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他们随后提交了申辩复核意见,但第二天他们就再次收到一张“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他们2月3日前自行拆除。
据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显示,该局称,经查吕某新(吕亚童父亲)在莱山区海滨社区黑夼山上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建设砖混结构建筑及彩钢板房等(共计676.77平方米)。该机关于2023年1月19日对其依法送达《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告知其该机关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其于2023年1月31日向该机关递交了申辩意见书,同日该机关经过复核给其出具陈述身边复核意见并送达,其未经审批建设砖混结构建筑及彩钢板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其于2023年2月3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该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这张烟莱执限拆字(2023)第010003号决定书上,记者看到,在最后有“如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字样。
吕家认为涉事建筑不是违法建筑
在吕亚童提供的一份“《关于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申辩意见”上,记者则看到,吕某新曾辩称,涉案建筑物是他在1999年与后七夼村委签订的《果园、山峦管理承包合同书》(第十五号),有涉案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在村委的允许下,涉案土地用于种植果树和畜禽养殖,并于2000年左右修建了养牛、羊棚即涉案建筑物。2015年由于环保要求,其放弃养殖畜禽。鉴于养牛、羊棚年久失修,在不改变其主体结构的情形下,他们对其进行加固维修,故现在的涉案建筑物其实就是养牛、羊棚。
吕某新认为,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养殖户在承包地上搭建临时养殖设施的行为属于直接用于畜禽舍的农业设施行为,依法并不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另外,吕某新还表示,涉案建筑物始建于2000年,早于2008年实施《城乡规划法》,根据当时的规定兴建养殖场建筑物并不违法。根据“法无溯及既往”的效力原则,故以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来认定2000年建造的建筑物明显不合法,缺乏合理性。即使涉案建筑物有维修和加固的情形,但其建造的主体结构并没有根本性改变,并不属于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后重新建造的建筑物,故涉案建筑物不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上也写了如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我们也申请了,现在还在60天复议期内,他们就强行来拆。”吕亚童说。
据吕亚童介绍,事情发生时,她与家人都因阻止对方而被强行拉拽并受伤。其本打算11日归队,准备即将到来的比赛,如今只能请假,等处理完家中的事才能回队。
↑当地联合调查组发布的情况通报
当地联合调查组:拆违建,无殴打事实
11日晚上8时50分,莱山区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典范莱山”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民吕某童在网络平台发帖反映其家拆违遭遇一事,莱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月10日,成立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对帖文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吕某童自曝其家被拆除的房屋位于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岱王山北侧山腰,该区域涉及多户居民,私搭乱建、倾倒垃圾等情况严重。吕某童家房屋及构筑物总面积共计760.6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面积84.6平方米,私自搭建的羊棚、库房等构筑物676平方米。其自曝被拆的房屋系676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其居住的84.6平方米有证房屋未被拆除。黄海路街道办事处启动拆违以来,多次和吕某新(吕某童之父)商谈违建拆除事宜并解释相关政策,区自然资源局、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对其违法建筑性质进行了认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下达了《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
2月10日6时许,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吕某新私自搭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亮明执法证件、讲明政策。由于吕某童及其亲属阻挠执法,双方存在拉扯行为,不存在殴打和非法拘禁事实。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张倩
编辑 郭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