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嘉祥消费提振年”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
2.消费券使用范围:领取餐饮及传统零售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在嘉祥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2023嘉祥消费提振年”消费券惠民活动参与核销企业名单》的范围内用券消费。
3.中国银联将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有者的消费习惯、所处位置等信息,向用户推荐适宜的消费项目和商家。
4.用户参与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5.消费券可在商家优惠基础上叠加使用。
6.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7.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8.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还,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9.用户需在济宁市本地方可领取、核销消费券,请保证云闪付APP更新至最新版本。用户领取、核销消费券时均需打开手机GPS定位,并将云闪付左上角地域设置为济宁市。
“2023嘉祥消费提振年”消费券参与商家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