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答: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更多措施相关信息
一、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1、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
2、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
3、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二、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1、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
2、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3、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三、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
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