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涉疫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分类管控措施
所有市外来镇返镇人员须至少提前3天,通过“昭通网格服务码”小程序申报完成信息后,立即通过电话的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进行报备。若来自上述A、B、C三类地区,请主动配合落实好以下管控措施。
(一)A类地区来镇返镇人员管控措施。14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镇返镇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B类地区来镇返镇人员管控措施。14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镇返镇人员,一律实行7+7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C类地区来镇返镇人员管控措施。14天内有C类地区来镇返镇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相关要求
(一)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和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出行,如需出行,提前通过国务院客户端了解目的地和途经点的疫情风险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出发前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镇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请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
(二)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关注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需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以上管控措施按照“差多少天补多少天”的原则自入镇之日起计算,无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来镇返镇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有违反通告内容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即日起,来镇返镇人员相关防控措施以本通告为准,之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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