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现将路桥区2023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登记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本区户籍男性公民。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男性适龄公民未进行兵役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登记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前。
提示:无论参不参军,都要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之后,才能应征报名参军;兵役登记一年仅一次,下半年报名需提前做好登记。
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
登记地点
男性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兵役登记证》。
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青年,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网上登记结束后,持打印表格,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2张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四)其他注意事项。年满19-24周岁的男青年,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也可以进行核验,未参加兵役登记的必须进行补登。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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