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8日上午,引发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落马的敲诈勒索案主角易真武,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被一审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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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2014年6月,重庆市万州人易真武与其哥哥易双全共同出资,以万州区荣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义,承接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在海南屯昌投资修建的华君大酒店劳务工程,标的额为人民币1907万余元。2017年11月9日,易真武与迪纳斯公司总经理刘远生等人经多次磋商、结算,确定工程结算款共计2260万元,并签订结算协议。
2018年1月,劳务工程款全部结清。同年4月,易真武以工程款未结算清楚为由,将曾经悄悄录制的刘远生“吹牛”的音频,以及作为海南省高院副院长身份的刘远生妻子张家慧在茶楼打麻将的视频邮寄给张本人,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该音频、视频进行威胁,索要钱财。刘远生观看音视频后与易真武谈判,同意给付200万元,并于同年5月30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易真武50万元。
2018年6月14日,易真武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万州区公安局抓获归案,翌日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批准逮捕,2018年8月23日移送审查起诉,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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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0日,该案在万州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公诉方认为,易真武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易真武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我用这个录音录像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找他要合同内该给我的钱”。易真武的两位辩护律师坚持无罪辩护,认为易主观上是想要回在与刘远生结算过程中被无故砍掉的部分劳务费,其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威胁和要挟行为,依然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这次开庭后,此案引发社会关注,张家慧刘远生夫妇随即陷入“被举报百亿资产”风波。
2019年5月10日,看看新闻Knews刊发调查稿《高院副院长的家族产业:资产超200亿》。2019年5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迅速做出回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2019年5月31日,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2020年2月13日,万州区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表示,易真武涉敲诈勒索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本案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法裁定本案中止审理。2020年6月23日,万州区法院再次召开庭前会议,并定于同年7月6日至10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但在7月2日,易真武的辩护人接到万州区法院通知:“暂时不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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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对被告人张家慧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2021年1月底,张家慧前夫刘远生受审,后一审宣判:刘远生犯受贿、伪造公司印章、帮助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等四宗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60万余元。刘未上诉,正在三亚监狱服刑。
法院查明,刘远生伙同张家慧,利用张的职务上的便利,为案件当事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高达2500余万元。张家慧、刘远生已退缴账款共计3200余万元,表示愿意继续退缴其余账款。
易真武在被羁押900多天后的2021年1月27日,其涉嫌敲诈勒索案再次开庭审理。易真武的两位辩护律师仍然坚持无罪辩护,他们认为:首先,易真武不具有刑法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其次,易真武以音频视频索要工程款系民事胁迫行为,不构刑法上的威胁要挟;其三,刘远生于2018年5月30日向易真武支付50万并非基于恐惧心理为之,而是设置证据圈套,造成被敲诈勒索的客观后果而刻意为之。
2022年1月29日下午,易真武在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被羁押1325天后,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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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易真武偷录他人言行,并以向社会公布相要挟,迫使刘远生给付存在争议的劳务工程款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遇有纠纷应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解决,易真武的行为违反了民事活动中自愿原则,且手段卑劣,既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作否定性评价。
易真武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人民法院应严格遵循刑法的具体规定,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进行审慎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易真武客观上实施了胁迫行为,但要成立敲诈勒索罪,还须易真武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公诉机关未能举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易真武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故指控易真武犯敲诈勒索罪的证据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易真武在本案中的行为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其他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对易真武应当依法宣告无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万州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易真武无罪。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邓全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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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慧受贿四千万背后:落马后调查组2天收200余封举报信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新京报记者在海南调查发现,已被公布的行贿者大多具有司法系统背景。一位海南企业主表示,部分本地律师在接案子时会直接告知行贿价码。
在主导案件过程时,张家慧常给案件承办人“打招呼”,还会在审委会上发表有利于请托人的意见。她还曾让人向承办法官转达她的裁判思路。
被张家慧过问的案子涉及地产、教育等多个行业,以民事、行政案件居多。
2020年12月11日,张家慧案联合调查组发文称,对经审查确有错误的案件,将依法提起再审,及时予以纠正。另外,张家慧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已依法启动追缴程序。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张家慧接受调查后,调查组在2天内收到了200多封举报信。目前已有多名法官、律师接受调查。
张家慧资料图
夫妻同盟
“水云天小区”是张家慧刑事判决书中的高频词。这处位于海口秀英区的小区,由张家慧前夫刘远生开发。到张家慧落马前,一共开发了四期,而开发资金有一部分是张家慧的受贿款。
这里是张家慧夫妇发家的起点,也是其公开的交际场。
1992年,27岁的张家慧和丈夫刘远生从四川万县人民法院调任海南省中院,张家慧任助理审判员,刘远生在研究室任研究员。两人是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同学,又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刚来的时候,他们行李很寒酸,工资都不够花。”有海南中院的退休法官向新京报记者回忆,张家慧夫妇初到海口时是作为引进人才被分配的,家境贫困,但起初二人给人留下的印象并不好,“不务正业,像是找不到好工作才来的法院。”
不过,张家慧夫妇在后来均拿到了博士学位。公开信息显示,1997年,张家慧前往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2001年,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刘远生则于2001年6月拿下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据前述退休法官描述,2002年,张家慧回到海南后,受到洋浦中院某领导的赏识,获得调任。在那里,她从助理审判员升任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刘远生后来私下管理过一处火山石矿,致使法院想辞退他。但他主动从法院辞职,下海经商。
刘远生组建了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从2001年开始,他以水云天小区项目为起点,投资了包括住宅、商业地产、文化、旅游、农业在内的多个领域近十家公司。
一名见过刘远生的知情人记得,刘远生独来独往,自由发言时,也不爱说话,还经常在会议中请假。但是,鉴于其夫妇的影响力,仍有人上前与之攀谈。刘远生还是第六届海南省政协常委。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张家慧夫妇在“水云天小区”有5套房,近几年居住在其中一套面积180多平米的房子里。
小区业主描述,当上了海南高院副院长后,她作风高调。早上,有物业派专车送她上班,“只要一看到那个车,就知道是张院长。”物业还专门为张刘夫妇铺设了红地毯,从楼栋大门一直铺到她家所在楼层。目前,这些红地毯已经被撤走。
张家慧家所在楼梯间红地毯被撤后留下的痕迹。新京报记者曾金秋摄
新京报记者获悉,张家慧当选海南高院副院长时,一些老干部感到吃惊,在她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后,调查组收到了两百多封举报信。
在司法系统,张刘夫妇拥有庞大的“朋友圈”。水云天小区的业主公共会所便被刘远生强占,用来笼络政商名流。
张家慧出事前,会所门口常停放豪车,“起步的都是奔驰。”一位曾进到会所的业主发现,门是雕花红木做的,吊顶装有巨大的水晶灯,餐桌上还摆着铜罗汉。
刘远生在这里主办了海南现代法律科学研究院。该研究院于2012年成立,隶属于海南省社科联。
海南省现代法律科学研究院。新京报记者曾金秋摄
前几年,海口电视台曾报道水云天小区绿化带被违法改造,张家慧关系密切的律师苏艳艳作为擅自改造的业主出镜。业主介绍,苏艳艳和自家姊妹在水云天小区购买了若干套房产,还买了一套归母亲居住。
为此事,海口市秀英区城管局曾派人到水云天小区执法,但收效甚微。12月12日,新京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原本被城管叫停的改造项目并未得到恢复。
业主称,2019年4月21日,水云天小区业主自发成立了业委会,让刘远生极为不满。三天后,刘远生找来了海口市住建局领导到场协调,“他还把一个住建局年轻小伙子骂哭了”多名业主表示。
业委会成立后,苏艳艳以业主身份将业委会告上法庭,称其成立是违法的。本案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
刘远生会所。新京报记者曾金秋摄
律师苏艳艳,任职于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判决书显示,苏艳艳共向张家慧行贿了80万元,用于两笔官司。
包括苏艳艳在内,张家慧刑事判决书中,一共有37人被公布行贿数额,其中有18名是律师。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律师多具有司法系统背景。例如,律师涂显亚,其本人是海南省律协副会长,曾任海南中院经济庭审判员,行贿245万元。裴斐,原海南中院法官,后辞职做律师,行贿55万元。吴镇,曾任职于海南某司法局,后辞职做律师,行贿50万元。
另外,也有一些有司法背景的中间人向张家慧行贿。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唐海律师事务所隐名股东张阜,行贿615万元,其父为原海南省高院某领导。王兵是原琼山区法院副院长,常与张家慧打麻将、吃饭,行贿200万元。张明安,原海南省高院民一庭退休法官,帮助亲家母黄银娥行贿120万元。谭显辉,原海口中院经济庭副庭长,行贿50万元……
在法院内部,张家慧不乏同谋。多名知情人表示,在受贿法官中,吴素琼与张家慧关系最为密切,但她业务水平一般。公开资料显示,吴素琼曾任海南高院民二庭庭长。
一位退休法官记得,吴素琼早年曾在立案庭工作过,在同僚中算是“比较正派的”。“她该立案的就立案,不像其他法官那样怕事,还受到过表扬。”
但是后来,吴素琼去了民事审判庭,逐渐发展成张家慧的亲信。
在张家慧落马后,吴素琼于2019年6月21日被监察委留置,其家属代为退赃190万元。2019年11月29日,她被免职。2020年10月,被琼海市检察院起诉。检方指控,吴素琼分别收受了2位律师的好处费,受贿数额分别是20万元和170万元。
12月11日,张家慧案联合调查组发文称,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案律师有关问题进行处置;已对部分涉案法官和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部分涉案法官已被定罪处罚,其他涉案人员正在分类处置。
明码标价
判决书显示,张家慧受贿金额达4375万元。多名海南司法界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律师行贿法官在海南是潜规则。
“小案子20万,中案子50万,大案子百万以上。”一位常年与律所打交道的企业主表示,本地律师在接案子时会直接告知行贿需要的价码,但这些钱律师能够拿到的“不到一半”。
张家慧判决书提到,律师张礼收到了客户恒大地产海南公司的102.5万元律师费后,取现90万元,分两次交给律师张阜,后一起送给了张家慧侄子刘磊。
有知情人透露,张阜所控股的唐海律师事务所是海南著名律所,擅长处理土地纠纷。在刘远生的迪纳斯公司诉海口市国土局的行政判决书中,张礼就是海口市国土局的代理律师。
对于潜规则,一些年轻律师感到难以适应。海南的案件当事人,尤其涉及经济纠纷的,很少愿意找外地律师。这是因为,本地律师的司法资源更丰富。
张家慧行事风格大胆。前述刑庭领导记得,她帮忙跑关系基本都会索要回报。“先要钱,没钱就要物。”曾经有人托请到张家慧,她索要了两三串花梨木手镯。
据判决书,2017年下半年,律师丁馨曾为其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找到张家慧,张家慧向承办法官打了招呼,而后丁馨没有主动支付报酬。2018年下半年,张家慧找她喝茶,抱怨法官难当、收入低,她明白张家慧不满意没有收到感谢。后来,在水云天咖啡馆,丁馨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塑料袋交给张家慧。
为了敛财,张家慧还参与过诈骗。
据被害人田心清亲属回忆,2001年,田心清的儿子范起明因犯票据诈骗罪被关押,后来在海口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亲属回忆,“当时刘远生主动找到到我们家,说可以帮忙运作,免范起明一死。”前提是,要拿范家的别墅以及一座雕刻工艺品用来跑关系。历经多次判决后,范起明获判死缓。后来,该案主审法官落马,其在狱中供述,范起明案审理期间,没有任何人向其私下协调。
2020年12月,海南省一中院在判决书中称,审理查明,2001年6月,被告人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
判决书显示,按照基准日2001年7月16日的价格计算,这栋别墅被鉴定为112.13万元。
前述海南中院刑庭领导当时也过问了本案,他认为,当年海南房价疯涨,这栋别墅价格不止这么多,他建议检方对此案提起抗诉。
“打招呼”
张家慧依靠其编织的司法网络,将影响力渗透到请托的各个案件之中。在判决书中,张家慧最常使用的招数是“打招呼”。
在迪纳斯公司诉海口市国土局的行政案件中,她曾以“打招呼”的方式,向承办法官何芳转达裁判思路。经过她的运作,为迪纳斯公司逃过4621万余元的增容费。她也因本案被认定了行政枉法裁判罪,获刑5年。
在建筑行业,增加容积率会导致土地价格发生变化,于是就需要缴纳“增容费”。计算增容费,需要依据基准容积率和申报容积率来核算。
2009年,刘远生所有的迪纳斯公司取得了“水云天·千年龙湖居”项目用地。2014年10月,迪纳斯公司向海口市规划局申报容积率为2.47的规划设计方案,预审获批。
2015年2月,海口市国土局核定该项目基准容积率为0.8,意味着迪纳斯公司需要补交相应的增容费用。迪纳斯公司在海口中院起诉了海口市国土局,要求撤销该行政决定(下称“基准容积率0.8案”)。海口中院判决撤销。
“为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张家慧和刘远生商量由迪纳斯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再以张家慧担任海南高院副院长的职位影响,向承办案件的法院领导法官提出要求,施加压力,撤销了海口市国土局核定基准容积率0.8的决定。”判决书称。
2016年5月,海口市国土局重新核定基准容积率为1.2。迪纳斯公司以同样方式,到秀英区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行政决定(下称“基准容积率1.2案”)。秀英区法院判决撤销。接着,海口市国土局又上诉至海口中院,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1月,海口市国土局最终核定基准容积率为2.56,据此,迪纳斯无需补缴增容费。
判决书显示,在“基准容积率0.8案”中,承办法官何芳认为迪纳斯公司不占理,无法支持。张家慧便亲自给何芳打了电话,还让王兵向何芳转达她的裁判思路。
王兵原为琼山区法院副院长,现任职于海南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新京报记者获悉,王兵与张家慧关系密切,在法院系统表现“活跃”。
在此案中,张家慧还向海口中院分管行政庭的副院长郭朝阳打招呼。
据郭朝阳的证言,2015年,张家慧曾在电话中让他关照迪纳斯一案(“基准容积率0.8案”)。后来,张家慧来海口中院,到他的办公室,再次提出关照要求。张家慧还让他交代承办法官及行政庭庭长符汉平,找理由判决迪纳斯胜诉。承办法官何芳认为迪纳斯公司的胜诉请求没有道理后,郭朝阳提示这是张家慧的意思,务必支持迪纳斯公司的诉求。
“张家慧和郭朝阳都亲自给承办法官打电话打招呼,郭朝阳还把何芳叫到办公室,当着张家慧的面进行交待。”符汉平称,在海口中院行政庭,涉及政府败诉的案件,都要向分管副院长郭朝阳报备,本案也不例外。
公开资料显示,郭朝阳此前在海口中院担任行政庭分管副院长。张家慧案发后,他曾接受调查。目前,他担任海口中院新闻发言人。
判决书显示,郭朝阳还在另外一起案件中,根据张家慧的要求,跨越其分管部门,向民事审判庭的承办法官打招呼。
原海口中院行政庭庭长符汉平说,在“基准容积率0.8案”中,他虽然是行政庭庭长,但并非合议庭成员。收案后,王兵找到他,希望他能够关注迪纳斯容积率的官司。“我当时没表态,只说再了解下情况。”新京报记者获取的本案判决书落款中,没有符汉平的名字。
在“基准容积率1.2案”中,张家慧直接给作为合议庭成员的他打了电话,表示“潘娜(合议庭成员)那里有个迪纳斯公司的案件,迪纳斯公司是有道理的,希望能关注一下。”
除了“打招呼”,张家慧还曾在审委会上发表有利于请托人的意见。“一分理没有,找我不会输;但有三分理,保你一定赢。”在海南,盛传张家慧曾说过这样的话。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京报记者曾金秋摄
相关案件仍存疑点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迪纳斯公司诉海口市国土局的相关案件至今仍疑点重重。
符汉平曾在2016年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了“基准容积率1.2”一案。他表示,核定基准容积率,需要土地出让合同或者用地审批文件。但在原审阶段,海口市国土局并未提供这些关键材料。
新京报记者获取了两次原审开庭笔录。
“基准容积率0.8案”笔录显示,法庭曾责令海口市国土局在5天之内提交土地出让合同。判决书显示,国土局没有提交。“基准容积率1.2案”二审笔录显示,法院曾询问国土局是否需要提交新证据,国土局依然没有提交。
“在法庭上责令,记入笔录,这是最严肃的做法。”符汉平表示。
张家慧接受调查后,这两起由迪纳斯公司挑起的行政诉讼案已于2019年10月31日和12月16日依法分别再审。
海口中院下达的再审行政判决书显示,再审期间,海口市国土局分别提交了45份证据和47份证据。法院据此撤销了原来的两份行政判决,驳回了迪纳斯公司的诉讼请求,也确认了基准容积率为0.8。
其中一份再审判决书提到,“对于市资规局(国土局)在再审期间补充提交的40份证据,虽然不符合有关新证据的条件,但与本案主要事实存在重大关联,涉及国家利益及公共利益,并可能影响到本案的公正判决,故本院对市资规局提交的证据真实性和关联性予以确认。”
符汉平认为,再审中,国土局补充的40份证据引导了判决走向,但这些证据在原审时,国土局本可以提供。
据海口市国土局代理人韩洁的证言,迪纳斯公司对涉案土地过户时,是按照0.8的基准容积率进行评估,“不能因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撤销,否定其作为基准容积率选取的依据。”韩洁认为,法院撤销基准容积率0.8、1.2的理由不成立。
据张家慧的刑事判决书,王兵曾找到海口市国土局法律顾问吴孔军,让国土局不要上诉。吴孔军证实,一审判决后,国土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上诉。
2019年11月,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2019年7月机构调整,法规处转为法规科)原科长陈燕华因涉嫌受贿罪,被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5月6日,陈燕华被抽调到海口市国土局政策法规处工作。
检方指控,2016年12月至2019年春节期间,被告人陈燕华在担任原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副处长、处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对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年底考核、案件和立法项目分配、房地产项目基准容积率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京报记者发现,在其被指控的事实中,起始时间是2016年12月,这刚好是海口市国土局核定迪纳斯项目基准容积率为2.56之前。这意味着,作为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她也是负责核定基准容积率的主要成员。
2020年6月1日,符汉平因枉法裁判罪获刑1年。另外,因在“基准容积率1.2案”中收受了张家慧外甥刘磊的两条烟和5000美元,秀英区法院行政庭原庭长李会勤获刑4年。李会勤证实,王兵也向他传达了张家慧的裁判思路。
“国土局在原审中故意不提交重要证据,而法官只能依据证据进行裁判。另外,根据再审新提交的证据进行改判后,原审不属于错判。”符汉平称。
在张家慧案后,一系列被其干预过的案子等待纠偏。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一名老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在海口经济学院执行董事曹成伟向张家慧夫妇行贿后,海南工商学院至今拿不到土地使用权证,每年招生时要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给教育厅和民政厅报备。因为这起官司,该校“专升本”的计划不能实施。
东北商人孙然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海南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后因合同纠纷,试图申请破产。但其生意伙伴徐曼担心利益受损,不同意破产。
2017年,徐曼丈夫叶晓东找到王兵,表示事成之后可以给好处费400万元。王兵同意,并请托张家慧、为驳回海南伟亚公司的破产申请提供帮助。张家慧收取了王兵200万元后,向承办人王芸芸打招呼要求予以关照。判决书显示,伟亚公司的破产申请没有得到合议庭支持。
孙然说,公司无法破产,工程队的工资、材料款、业主买房款、企业债权人的借款都无法得到受偿,“影响的人太多了。”
2020年12月11日,联合调查组发文称,联合调查组正督促海南省高院对所涉案件启动内部监督程序进行审查复查。对经审查确有错误的案件,将依法提起再审,及时予以纠正。
另外,张家慧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已依法启动追缴程序。
新京报记者 曾金秋 编辑 陈晓舒 校对 柳宝庆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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