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措施。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我县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十条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
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划定高风险区,特殊情况按楼栋、单元、楼层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一)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重点机构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的范围和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二)其他人员愿检尽检,提倡单管单检或5混1,费用自理。
(三)进入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医疗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等场所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优化就诊流程,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门诊预检分诊工作,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出示等多种方式,查看就诊患者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域接诊,同时查抗原和核酸。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并开展相应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加强发热门诊的管理,通过扩充区域、增加诊间、充实医疗力量等,进一步增强发热门诊服务能力。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关闭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要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医护人员相对固定。
(五)继续发挥哨点作用,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乡镇卫生院等要发挥哨点作用,发现发热患者要引导至辖区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抗原阳性的按要求进行隔离诊治。
(六)进入其他公共场所,扫场所码,应扫尽扫。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七)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八)县城区、乡镇和三个高速出口设便民核酸检测屋25个(县城区9个,乡镇13个,三个高速出口各1个),方便群众检测,愿检尽检,费用自理。鼓励群众抗原自测。
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一)市外返淅要坚持提前三天报备,返淅后由乡镇、街道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第三天上门核酸检测,费用由所属乡镇、街道承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解除居家健康监测,阳性的按照感染者措施执行。
(二)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治疗,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治疗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所属乡镇、街道落实居家硬隔离治疗管控,并承担上门核酸检测费用。
(三)密切接触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所属乡镇、街道落实居家隔离的管控,并承担上门核酸检测费用。
(四)各乡镇、街道要对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或居家隔离的人员下发《居家隔离告知书》。原居家隔离7天的,按调整意见执行。
四、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全县各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
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八、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九、强化涉疫安全保障
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由县教育专班根据上级要求,研究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坚决执行科学精准防控要求,确保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稳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