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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冠阳性人员结束居家治疗的条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08 18:21:10
The Beginning

  结束居家治疗的条件:

  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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