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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迁入地户籍业务点申请办理户口网上迁移后,不得中途取消。
长三角地区实现户籍迁移“一站办理,网上迁移”。
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网上办理整合了三省一市公安机关人口数据资源,依托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以网上迁移信息流转取代纸质证件,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移迁出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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