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即日起,全区范围内的门诊部、诊所(含备案诊所)、护理站(中心)、医务室、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除公共卫生服务外)全部停诊。恢复正常诊疗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行通知。
二、民营医院不得接诊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患者,发现该类患者,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社会公众如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闭环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
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上述医疗机构的巡查检查,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