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29日0时起,将璧山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35个)
璧城街道(17个):
大旺社区瀚恩尚都2单元,金山水岸A6栋;杨柳坝社区香江嘉园2栋,东福宏洲6栋2单元;城中社区远林一街H区A栋5单元;北门社区东福宏洲1期1栋7单元,八一路3号4单元,4号11单元,北城阳光2栋;塘湾社区天佑山水4栋5单元;黄葛社区东林丽景1栋,东林丽景2栋;芋荷社区芋荷花园7栋3单元;新堰社区景山花园2栋;东关社区中医院巷42号1单元;来龙村7组61号王家院子,7组61号刘家院子。
璧泉街道(11个):
新胜社区两山丽苑经济适用房小区;虎峰社区广东温氏家禽公司;牛角湾社区蔚蓝水岸10单元,阳光水岸2栋,天圆宾馆;团堡社区CBD观澜苑12栋;大岚社区秀湖鹭岛86栋1单元;文风社区泽河花园3栋2单元;观音社区两山秀苑20栋,4栋3单元;华龙社区福顺大道14号4栋。
青杠街道(2个):
大字社区青山河畔1栋;塘坊社区塘坊东一路44号9单元。
来凤街道(3个):
东街社区新华二街53号,解放东路176号一单元;来凤村海来汇景。
八塘镇(2个):
一品社区填河街46号;凉水村3组164号。
二、防控措施
1. 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经营场所暂停营业,规范做好消杀工作。
3.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每天上下午各测量1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
6. 在实施封控后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果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7. 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在除高风险区外的低风险区内,根据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专家研判,对“存在一定疫情传播风险区域”(黄色区域)适当加大核酸筛查频次。
此前划定的高风险区,按原已发布的通告继续执行防控措施。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特此通告。
璧山区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示意图
璧城街道
璧泉街道
青杠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