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李某某,女,35岁,居住浏阳市大瑶镇南川社区光明街41号,11月27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黎某,女,36岁,居住浏阳市大瑶镇金富豪庭2栋,11月27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4日
8:00,骑摩托车送女儿到大瑶镇文体幼儿园,之后前往大瑶镇友爱街其大嫂李某某家
11:14,骑摩托车到大瑶镇茶园冷库购物
11:19,到大瑶镇乐自购精彩生活超市买菜
14:20,到大瑶镇光明街41号理发店上班
16:37,到大瑶镇红霞商行购买牛奶
18:45,到大瑶镇金都街购物,后前往李某某家
21:3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5日
8:00,骑摩托车送女儿到大瑶镇文体幼儿园门口,后前往李某某家
10:10,乘坐殡仪馆的车(湘AX20Y)到福泽园,停留时间约40分钟,后返回李某某家
12:00 ,在大瑶镇友爱街130号吃中饭,后在李某某家附近活动
17:00,在李某某家吃晚饭
20:18,在大瑶镇友爱街理发店洗头发,停留约30分钟,后返回李某某家
21:42,骑摩托车到大瑶镇百姓广场核酸采样点采样
11月26日
0:20,在大瑶镇安之乡辣先生(原安乡鸭霸王)吃夜宵
8:05,在大瑶镇百姓广场益丰大药房购买口罩
8:11,到大瑶镇百姓广场核酸采样点采样,后在李某某家活动
12:00,在大瑶镇友爱街66号吃中饭
15:03,在大瑶镇友爱街美嘉乐平价超市兑换现金,后返回李某某家
22:15,到大瑶镇农村商业银行旁边的水果店购买水果,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7日
11:3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
11月24日
2:00,下班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3:50,骑电动车到大瑶镇好又多超市购物
14:00,到大瑶镇安之乡辣先生(原安乡鸭霸王)上班
16:28,到大瑶镇南川社区百姓广场核酸采样点采样,之后返回安之乡辣先生上班
11月25日
2:00,下班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4:00,到大瑶镇安之乡辣先生上班
11月26日
2:00,下班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4:00,到大瑶镇安之乡辣先生上班
15:12,到大瑶镇南川社区百姓广场核酸采样点采样,之后返回安之乡辣先生上班
11月27日
2:00,下班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6:2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和采样,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浏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浏防疫要求。所有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浏人员均需提前2天报备、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浏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3天3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浏后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和聚餐。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
3.广大市民朋友要适时关注当地防疫政策,按要求履行法律义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11月28日通报浏阳市检出2例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