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政法部门招聘警务辅助保障人员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市政法体能训练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综合保障人员若干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综合保障人员(以下简称“警辅人员”)数名,岗位划分为两类,分别是行政辅助类、综合辅助类。所聘人员均按照编制人员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具体岗位由政法单位统一调配。
二、应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家,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忠诚守密,服从政法单位规章制度管理;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偏激言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奉献进取、主动积极的精神;自愿从事政法单位警务辅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化要求:
行政辅助类岗位: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计算及应用、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等毕业,具有计算机良好操作技能;具有较好的文字提炼整编及政策理解能力,具备良好交流沟通和领会工作意图的能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退役人员、外语专业以及从事文书文秘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优先。
综合辅助类岗位: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机电器智能化、电子信息工程等毕业,具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报考工程与维保岗位须具备国家或劳动部门高低压电工专业相关证书;报考综合保障服务岗须具C1以上驾驶证,且3年以上驾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退役人员优先。
(二)年龄要求:22周岁至35周岁(即在1987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大隐性疾病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言论的;
5.因吸毒、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违法犯罪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政府聘用人员、政法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期间而擅自离职及被处分辞退的;
10.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聘用人员、公安机关担任辅警职务,但经考察,原机关反映表现较差,认为不适宜再从事政府部门工作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初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与研究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按1:3以上接受报名,额满为止。报名人员把个人简历,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人员招聘报名表等发至QQ邮箱:631076359@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咨询联络电话:0763-3789007,联系人:杨小姐、潘小姐。
(二)资格审查
由政法单位政工部门按照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形式回复,请考生留意发送报名资料的邮箱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考察分值项目组成,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面试按1:2的比例确定入选范围。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政审
按笔试、面试人员分数,以计划录用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察和政审,并根据考察情况现实表现进行考察评分。
考核和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五)体检
从总成绩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用
经政审、考察后,综合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以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录用,名额不足的按综合总成绩未参加体检人员中从高至低顺序递补。
四、相关待遇
政法单位本期警务辅助人员分为五个层级,享受“五险一金”外,层级评定与学历、职称、工龄、各类专业技术证书密切相关,层级与待遇直接挂钩。
(一) 基本待遇
行政辅助类:分1-5级,本科以上为4级。按市相关聘员待遇并结合本系统政策落实保障,并可根据个人能力表现,经考核评定向3-1级晋升,年薪待遇按规定随职级上浮。
综合辅助类:大专以上为3级。按市相关聘员待遇并结合本系统政策落实保障,并可根据个人能力表现,经考核评定向2-1级晋升,年薪待遇按规定随职级上浮。
(二)计生及绩效参照市直机关聘员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视工作实效研究发放。
(三)差旅费和年休假按照省、市标准执行;单位确保警务辅助人员每月最少四天以上休息的权利。
(四)按省的规定,各大节日均享受工会慰问品,结婚、生育、直系亲属丧事均可获得工会慰问金。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