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新冠肺炎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第173号)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决定即日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一)龙溪街道:
国际莲花公馆。
(二)龙塔街道:
(1)银海大厦A栋;
(2)新洲阳光;
(3)紫荆路99号1栋;
(4)重百小区1栋;
(5)阳光丽景2栋。
(三)双凤桥街道:
(1)长安锦尚城2栋、3栋、7栋;
(2)鼎尚名都2栋;
(3)桃香苑7栋2单元;
(4)桃源印象1栋;
(5)红树林6栋1单元;
(6)唐庄小区5栋4单元;
(7)蓝湾半岛5栋;
(8)香海驿15栋;
(9)瑞丰花苑23栋1单元。
(四)仙桃街道:
(1)上东汇菁澜一组团2栋;
(2)泽科空港中心3栋;
(3)融创嘉德领馆二期10栋;
(4)汇祥林里3000二期17栋2单元;
(5)泽科港城国际3期3栋;
(6)中建八局工地生活区宿舍;
(7)泰硕明天A区2栋。
(五)回兴街道:
(1)移动集资楼2单元;
(2)旭辉朗香郡19栋2单元、25栋1单元。
(3)渝北名都1栋2单元;
(4)典雅悦润2栋;
(5)家纺城绣色C区。
(六)宝圣湖街道:
(1)延寿公寓1栋4单元;
(2)华府春城1栋;
(3)千荷怡景3栋1单元;
(4)青河苑5栋;
(5)兰亭新都汇E栋;
(6)上湾路119号2栋4单元。
(七)龙兴镇:
(1)和合家园二期14栋;
(2)福居公租房7栋。
(八)木耳镇:
(1)民意路社区A2区5栋;
(2)石坪村12社17号;
(3)举人坝社区通盛路39号。
二、防控措施
以上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后,严格执行《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坚决打好疫情歼灭战的通告》等相关措施。
(一)全体居民原则上居家,不出户、不上街、不到公共场所。确因就医、救援和其他特殊事宜需外出的,须经居住地社区同意。
(二)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式配送。
(三)区域内居民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照所在社区(村)的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检测点参加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