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注意:
民政部2015年08月27发布《》,南京从2015年10月12日起,南京不再为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拓展阅读:结婚/离婚证丢失或损坏如何补领?
1、当事人必须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状况;
2、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当事人婚姻证件遗失或损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南京市由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