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皋兰路街道甘南路467-473号华阳大厦、皋兰路街道王家庄1-8号、皋兰路街道詹家拐子16-24号、皋兰路街道颜家沟86号、
雁南街道张苏滩村东片区(张苏滩1—505单号)、雁南街道张苏滩村西片区(张苏滩2—438双号)、雁南街道雁滩路自建房(雁滩路2257-2501单号、2605-2625单号)、雁南街道雁滩路自建房(雁滩路3074-3118双号)、雁南街道南河路片区(南河路2326-2492双号、2530号-2594双号、2604-2728双号,雁南路2050号)、雁南街道雁滩路片区(雁滩路2791-2911单号、雁南路1882-2044双号)、雁南街道雁西路片区(雁西路35-41单号、73-231单号,雁南路2046号、2075-2076号、2052-2066双号)、雁南街道大雁滩片区(大雁滩27-86号、109-116号、135号、173号,南河路2708-1号、2848号、2852-2856双号、2994号、2860号、2862号、3000号)、雁南街道滩尖子村片区(滩尖子村五队、金鹏大厦巷道滩尖子村556-840双号、滩尖子加油站以西滩尖子村226-240双号)、雁南街道滩尖子村一队(滩尖子村368-626双号、滩尖子村79附1-399单号)、雁南街道滩尖子村四队(雁滩派出所东侧巷道内至滩尖子村19号至滩尖子村157单号花鱼市场西门)、雁南街道滩尖子村片区(滩尖子村三队、滩尖子村485-291单号邸家大院西侧至滩尖子村三队村民卡口点)、雁南街道滩尖子村片区(吕家巷道西侧至东侧滩尖子村470-500双号,滩尖子村273号、379号、381号、385号、413号、415号、421号)、
雁园街道刘家滩村(一、二队小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新村小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三队小区、雁园街道刘家滩(四、五队)小区、雁园街道北面滩一村、雁园街道北面滩二村、雁园街道高滩村社区(1-199号、2-368号)、
雁北街道雁园路1-14号、雁北街道雁北路2399-2587号(单号)、雁北街道雁西路546-1504号(双号)、雁北街道雁西路543-997号(单号)、雁北街道雁滩路3220-3568号(双号)、雁北街道雁滩路2239-2255号(单号)、雁北街道天水北路1162-1258号(双号)、雁北街道雁北路2641-2695号(单号)、雁北街道雁北路片区(雁北路2007—2019单号、雁西路1677—1739单号)、雁北街道雁西路1912-2926号(双号)等34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