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3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起,我区调整中南街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解除中南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水口四巷3号、4号、5号;水口五巷2号、5号、6号、7号、8号、9号;水口六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8号、9号;水口一横街1号、2号;水口十一巷13号、水口十二巷21号、22号;水口坊26-1号;水口坊7号、7-1号。
(二)菊树八巷12号、13号;菊树南街3号。
二、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增南路以东,鸿运装卸场南侧无名水渠以南,水口一横街以西,菊树涌以北所围合区域。
(二)武广高铁辅路以东,菊树涌以南,增南路以西,菊树南涌(地塘十二巷河段)、大地塘工业区以北所围合区域。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