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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返乡报备健康管理要求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20 10:08:16
The Beginning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58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现就进一步做好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入(返)惠人员(以下简称“入惠人员”)健康管理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惠人员抵惠前应提前通过“返乡登记”小程序向目的地镇(园区)、村(社区)或酒店、单位等报备,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入惠人员应在抵惠时严格落实“落地检”。未按要求在抵惠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者,将提请上级给予“福建健康码”赋黄码。

  三、入惠人员应在抵惠后第一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村(居)委会、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告,落实“3天3检”,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对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惠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间“福建健康码”赋红码、不得外出,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全县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应规范张贴“场所码”,安排工作人员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对无智能手机的人群可另行登记),未扫“场所码”、未规范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应立即报告属地镇(园区)、村(社区)和主管部门。

  六、所有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入(返)惠车辆的司乘人员应在各交通服务点落实“落地检”和“3天3检”,做好信息登记报备;倡导泉州市域外入(返)惠车辆的司乘人员主动落实“落地检”和“3天3检”。所有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入(返)货车司乘人员应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

  七、广大市民朋友发现未及时向属地报备的有高风险地区或其他涉疫地区有旅居史、经停史的入惠人员,以及居家隔离对象未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的,可拨打电话向属地镇(园区)指挥部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举报时间早于基层主动摸排的,每条线索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奖励。若被举报对象经确认为阳性感染者,再予以首位举报人5万元奖励。奖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由各镇(园区)指挥部通知举报人领取。

  八、广大市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等均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未及时报备、故意隐瞒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入惠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

  附件:各镇、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举报电话

图源:惠安速报

THE END

TAG:人员  疫情  报备  指挥部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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