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返)绵人员管理措施
(一)重点地区
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自抵绵之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上门核酸采样(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出行。居家期间,需单独居住,如与家人同住,应单人单间,使用单独卫生间;共同居住者及其本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每日配合工作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村)管理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居住酒店或其他住所人员,参照此要求执行;对途径绵阳返回居住地的人员,由属地查验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出发地指挥部出具证明,督促落实向目的地报备后闭环送离绵阳。
(二)其他地区
1. 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至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 对近 7 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上门采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至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绵人员,及时扫“入川码”,落实“入川即检”(3天3检)。
4. 省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确需跨市(州)流动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三)入境人员
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 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一)牢记防疫“三件套”“五还要”。日常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二)合理安排出行。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出行期间全程做好自我防护,返绵后主动报备,尽快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来前,减少社会面活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坚持适度运动,合理膳食,规律睡眠等生活习惯,保持乐观心理,如需心理疏导可拨打绵阳市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热线电话0816-2424666、0816-2268885。
市民如遇到疫情防控中的相关问题,可拨打“0816-12345”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