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继续在我县中心城区开展1轮社会面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11月10日13:00至18:00。
二、检测对象
(一)县城中心城区(汉葭街道鼓楼社区、石嘴社区、渔塘社区、沙沱社区、文庙社区,绍庆街道滨江社区、河堡社区、白云社区,靛水街道靛水社区、五湖社区<不含4、5、6、7、8组)>、张家坝社区<不含6、7组凉风口上面>)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
(二)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人员有:
1. 当天已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2. 居家隔离人员;
3. 行动不便人员及3岁以下婴幼儿可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4.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满48小时的人员,暂不进行核酸检测。
三、检测地点
除各医院常规采样点正常运行外,共设置122个采样点(具体见附件),市民按照就近原则到采样点采样,学校师生在校园内的采样点采样。
四、釆样安排
1.“渝康码”为绿码的人员,请在街道、社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引下到就近采样点采样。
2.“渝康码”为黄码人员,请在社区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县人民医院专用采样点采样。
3.“渝康码”为红码或有发热、头痛等症状的人员,请立即向社区报告,并严格按社区要求进行采样并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五、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在社区的组织下,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老年人、幼儿等无智能手机、无身份证人员要提前做好信息录入工作)或“重庆市核酸检测二维码”或“渝康码”(以上三选一),在检测时间内分时段、有序到达核酸采样点,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测温、扫码,进行核酸采样。
(二)采样期间,请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身份证或手机不要接触采样人员,不要将其放在桌面上,避免交叉感染。采样后,迅速科学佩戴好口罩从撤离通道离开采样点。
(三)请广大市民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核酸检测、妨碍疫情防控、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彭水县城城区全员核酸采样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