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19时起,将李沧区振华路街道振华路156号北苑风景小区15、16号楼,李沧区沧口街道沧台路小区沧和路17号,市南区兴安支路7号琴岛山庄骏达公寓划定为高风险区;将李沧区振华路街道振华路156号北苑风景小区12、13、14号楼,沧口街道沧台路小区沧怡路16号、18号和沧和路19号划定为中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