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7日起,萍乡市划定风险区如下。
一、高风险区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丰街道货场小区19、20、21栋。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耐可化工设备填料有限公司。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东路登岸村早禾巷42号楼。
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排上村。
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沸水村朱屋27号一栋。
采取措施:实行7天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高风险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丰街道货场小区(除19、20、21栋)。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东路登岸村早禾巷包含19号,21号,23号,25号,27号,44号等6栋居民楼所在的合围区域。
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除高风险区以外其他区域)。
采取措施:实行7天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中风险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湘东区(除中、高风险区外)。
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7日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中、高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0799-6771101,湘东区:0799-3376966。
特此通告。
萍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