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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返校复学的通告(第126号)
根据《广州市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安排调整工作指引(第二版)》相关要求,经综合研判,现就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返校复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月4日(周五)秀全街、花城街、花山镇、花东镇、赤坭镇、狮岭镇、炭步镇、梯面镇属地中小学(含高三补习、复读机构)返校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正常入园。居住地在新华街、新雅街的师生员工于11月7日(周一)返岗返校。
二、11月7日(周一)新华街、新雅街属地中小学(含高三补习、复读机构)返校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正常入园。
三、居住地处于花都区外的师生员工(本通告第四条情形除外),每日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可跨区返校。
四、居住地处于中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的师生员工及正在执行各类管控措施的师生员工(包括花都区内、区外),暂缓返岗返校至管控措施解除。
五、驻地大中专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停止线下教学,托管、托幼机构继续停止服务。
六、返岗返校后,师生员工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参与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上述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防控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