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闽南·全民随手拍征集活动
参赛内容:
2022年厦门市民文化节正式启幕在即。作为配套活动之一,由厦门市民文化节组委会指导,厦门市文旅局主办,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市文化馆、厦门市群众文化学会承办,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影视动画学院、厦门电视台移动电视执行的“文化闽南·全民随手拍”摄影&微视频征集活动,创新通过“全民随手拍”的全民创作、全程参与玩法,发挥“人人都是摄影师”的作用,发动市民群众以市民文化节各项活动,茶与厦门、茶与生活、茶与艺术,闽南文化、非遗文化,厦门市民的美好生活等为主题进行作品创作。
主办方将开设“云展馆”,利用厦门市美术馆VR展厅、《中国摄影报》、“厦门文旅”“厦门市群众文化学会”融媒体平台,在全城公交、地铁、楼宇等户外万屏打造“流动艺术展”!
此外,本次活动将充分发挥市民自媒体的力量,以“自媒体传播+公共媒体矩阵宣传”让大众真正参与到市民文化节里,共同助力“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建设。
投稿细则
1、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
2、参赛对象
社会大众
3、投稿作品类型
图片、微视频
4、参赛题材
以市民文化节各项活动,茶与厦门、茶与生活、茶与艺术,闽南文化、非遗,厦门市民的美好生活等为主题进行作品创作。
投稿要求
1.规格要求
A.图片类参赛作品需交电子版,每人限投10幅(组照按一幅计算,每组4幅--8幅)。规格: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作品除进行必要的裁剪和曝光、对比度、反差、饱和度等合理调整外,一律不得作删减或添加内容以及合成等大幅度改变作品真实性的后期制作。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入选作品须提供原始文件;作品须注明每幅照片的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地点、人物姓名等。
采用邮箱投稿方式,每幅作品标明:作品题目+姓名+手机号;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打包压缩,压缩包名:“文化闽南摄影”+姓名+手机号。
B.微视频类参赛作品需交电子版,每人限投2段。规格:2分钟以内。摄像器材不限,音频可以现场录音或后期配音,普通话、方言均可;视频格式采用mp4格式,上传视频大小限定在2G以内,规格为1920*1080,屏幕纵横比为16:9;作品须注明视频的标题、拍摄时间、视频记载的地点、人物姓名;鼓励后期技术处理,要求剪辑流畅,结构清晰。采用邮箱投稿方式,每幅作品标明:作品题目+姓名+手机号;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打包压缩,压缩包名:“文化闽南微视频”+姓名+手机号。
2.参赛须知
(1)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或制作画册。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三天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本次活动不接收两人或以上合作的作品。
(3)主办单位对所征集的微视频、摄影作品拥有出版光盘、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非营利);不另付稿酬,20年有效期限。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投稿者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该规则。凡参加此次微视频、摄影作品征集大赛者,均视为认同以上章程之规定。
(4)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434836865@qq.com
1.每幅作品需标明:作品题目+姓名+手机号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打包压缩,压缩包名:“文化闽南”+姓名+手机号,进行投递。
奖励办法
图片类
A.由评审专家组评出5名“最佳摄影奖”:奖金3000元/幅(含税)
B.入展作品(200幅)︰稿费500元/幅(含税)
C.由自媒体点赞数评出5名“市民文化优秀传播官”(“最佳传播奖”)∶奖金5000元/幅(含税)
视频类
由自媒体点赞数评出5名“市民文化优秀传播官”(“最佳传播奖”):奖金5000元/幅(含税)
其它荣誉
1.活动将推选图片类“最佳摄影奖”“最佳传播奖”共10幅佳作在《中国摄影报》刊登(同一投稿者不重复)。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2.将联动“厦门文旅”“厦门市群众文化学会”、厦门市美术馆VR展厅官方媒体,以及通过公交、地铁、楼宇等出行场景移动电视打造“流动艺术展”展示入围作品。
3.10名“市民文化优秀传播官”(“最佳传播奖”)有机会参与市民文化节闭幕式颁奖典礼,并成为下一届市民文化节传播官、参与拍摄主题宣传片。
最佳传播奖评选办法:
1.由自媒体总浏览数评选出10名“市民文化优秀传播官”(图片类、微视频类各5名),浏览量以自媒体平台总浏览量的加和计算,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小红书、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
2.所有作品通过参与用户的自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抖音、小红书、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号等等)进行展示。用户将发表在网络媒体界面截图打包投至邮箱,邮件内标明:展示平台的名称、在该平台的用户名;邮件名标明:作品题目+姓名+手机号,两个组别(图片类、微视频类)总浏览量前十名均可获得本次活动“最佳传播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