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有效保障全区企业用工,吸引更多员工到荣昌区就业,更好地促进区内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特制《支持回引企业员工七条措施(试行)》。
措施规定企业员工凭与荣昌区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落户荣昌区。
落户政策:
(一)落户对象。
在荣昌区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含网上)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劳动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或单位宿舍证明;其中租赁住房的,还需房屋产权手续和产权人同意落户承诺书;
(4)居民户口簿;
(5)直系亲属投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