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政策涵盖的大学生: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对大学生在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奖励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领办创业实体(不含“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在校大学生,在按规定获得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后,可向其就读的高校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贴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