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切实做好全乡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总要求和群防群控机制,堵塞防控漏洞,现面向社会公布小店乡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一、举报范围
1、刻意瞒报近14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乡返乡人员;
2、隐瞒不报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3、违反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期间相关规定,擅自外出进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
4、未严格执行返乡提前三天报备(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擅自返乡可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
5、编造虚假疫情及相关信息,转发、传播虚假不实疫情及相关信息的人员。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当面报告或拨打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线索提供。举报电话:0377-66711502。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行为等情况。
三、线索奖励标准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疫情违法违规线索,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配合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每反映一条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200元现金奖励。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携手共保全乡疫情防控“零感染、零传播、零输入、零输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店乡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