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2年度第三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涧政通〔2022〕6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武汉路街道办事处等2个街道、谷西社区等2个社区集体农用地0.2468公顷(其中耕地0.0290公顷,林地0.2178公顷),建设用地2.7153公顷,作为洛阳市2022年度第三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东至尤东社区用地、谷西社区用地;西至尤东社区用地;南至尤东社区用地;北至尤东社区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武汉路街道办事处谷西社区集体土地0.058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工农街道办事处尤东社区集体土地2.9032公顷,其中农用地0.2468公顷(其中耕地0.0290公顷,林地0.2178公顷),建设用地2.6564公顷。
洛阳市涧西区拟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涧西分局、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和工农街道办事处、武汉路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区政府拟召集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涧西分局、工农街道办事处、武汉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以及拟征地社区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