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42号)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 告
国庆假期人员流动性增加,鹿城区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就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来鹿人员管理。省外市外来鹿返鹿人员应通过“温州防疫码”来温返温预申报功能自主申报。省外来鹿返鹿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温完成核酸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实行2天2检;省内市外来鹿返鹿人员完成核酸落地检后,在抵温第3天再检1次(间隔24小时以上)。以上人员后续纳入全区3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范畴。
二、合理安排出行出游。请广大市民在国庆期间尽量减少离温及跨省出行,建议选择本地游、周边游,如确需出行,请提前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进入各类场所主动配合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查验“温州防疫码”、持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公共场所要核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各类密闭场所及殡仪馆等特殊场所要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举办红白喜事的重点场所须核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18周岁以上人群,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后尽快接种加强针,60周岁以上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五、加强个人健康防护。积极做好个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监测,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不聚集、不扎堆,出入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请务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通告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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