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68号通告
10月18日,我市已连续7天没有社会面阳性检出,社会面与隔离点实现“双清零”。经专家组分析研判,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决定对全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10月19日0时起,新吴区锡泰路242号、梁溪区沁园新村五星小区东区678-683号调整为低风险区;10月19日17时起,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调整为低风险区。上述3个中风险区解除后,全市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本轮疫情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用最短时间最小代价扑灭本轮由外省关联病例溢入我市而引发的疫情,最大程度保障城市运行和社会生活稳定有序,最大程度减少对市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仍然很大,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继续团结一心,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继续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设区市旅居史人员、省外来(返)锡人员,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对不主动报备、在报备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街道(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两站一场”、酒店宾馆等要加强对涉疫地区来(返)锡人员的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主动报备和健康管理。各类园区、工地、农贸(集贸)市场等用人单位,以及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外包服务机构,要严格排查用工人员涉疫地区旅居史情况。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要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入人员“门铃码”、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或24小时采样证明,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等防控要求的场所、单位,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紧盯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优化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不推诿、不缺位,对主管的行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切实做好所属单位、所辖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防控管理制度,为城市安全守好每一道“小门”。
广大市民要履行自我管理责任,保持勤洗手、戴口罩、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