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分类人才安居
人才如何分类:
如何申请:
A类人才、人才团队安居方式及标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报市委人才办研究确定。
购房补贴:
本办法施行后,新引进的B至F类人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两年内,如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可以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其他新建商品住房,并享受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在人才签订商品住房合同后发放。符合上述条件的B至D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为10万元,E、F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分别为6万元、5万元。
住房公积金:
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分类人才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的,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至1.5倍系数申请贷款;租房可按宜昌城区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1.2至2倍系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人才公寓:
相当于A、B类层次的宜昌籍人才在宜短暂工作或探亲期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分类人才获得更高层次分类认定时,可重新申请相应层次的人才安居政策,已享受的政策补贴不重复计算。
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适当提高人才安居标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