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宁波常态化核酸频次(更新时间:9月6日)
自9月7日零时起宁波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从7天调整为72小时,宁波市常住居民及其他在甬人员每72小时应自觉完成1次核酸采样。
来(返)宁波核酸检测
省内
市外来(返)甬人员在抵甬后的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省外
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抵甬后实施3天3检,即落地1次、第2、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后续按照宁波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执行。
温馨提示
1.自9月7日零时起,未取得72小时内核酸采样或检测证明的人员,在场所码页面核酸检测模块变灰码提醒,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
2.全市重点行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最低频次为3天1检,其中高速卡口、铁路和机场等一线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1天1检,确保重点人员“应检尽检”;混采的重点人员核酸采样调整为5混1或10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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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