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南京防疫政策 | |
非涉疫地区 | 涉疫地区 |
1、所有外地来宁返宁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抵宁前或抵宁后必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等,如有隐瞒不报、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近7天内外地来宁返宁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单位做好排查管控。 2、关闭部分高速公路出入口,在重点入宁公路设置查验服务点,对重点涉疫地区来宁车辆查验驾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交通出行管理。铁路、机场、公路客运站等交通场站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落实测温、戴口罩、验码、通风消毒等要求。公交地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验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 | 凡近14天内有重点关注城市旅居史的来宁返宁人员,在抵宁后,需尽快(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对相关人员,将分类采取以下三项防控措施: 1、对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宁返宁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对14日内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宁返宁人员,进行7天(自离开疫情所在县市区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强化核酸检测“7天3检”(第1、3、7天各检测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到人员聚集场所。 3、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宁返宁人员,对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如上述人员在我市旅居,应进行7天的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并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