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解除和调整部分涉疫风险区域
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95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起,解除和调整以下区域管控措施:
一、解除管控措施
(一)临时管控区
新华街宝华路、茶园南路、云山大道、花城路、花都湖北岸沿线、田美路及延长线、天贵路合围区域解除临时管控区管控措施,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二)中风险区
1.新华街宝华路以南、云山大道以北、公园前路以东、花城路以西区域。
2.新雅街空铁大道以南、朝胜路以北、北庄路以东、东莞一队一街以西区域,即东莞村一队区域(东莞村一队一巷区域、七巷八号区域除外)。
3.花城街
(1)路劲隽悦豪庭1期1-13栋、17-19栋、21-31栋、34-35栋。
(2)东边村南昌里昌一社昌二社区域(五巷15、16、17号楼,六巷15、16、17号楼,八巷3、4、5号楼除外)。
以上区域解除中风险区管控措施,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二、调整管控措施
(一)新雅街东莞村一队一巷区域、七巷八号区域。
(二)花城街
1.路劲隽悦豪庭1期14栋、15栋、16栋、20栋、32栋、33栋。
2.东边村南昌里昌二社五巷15、16、17号楼,六巷15、16、17号楼,八巷3、4、5号楼。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落实“人不出楼、错峰取物”措施。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