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九江都昌县重点人员最新隔离管理政策(7月1日)
一、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管控措施。
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由属地乡镇安排人员上门采样做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居家不外出。境外(含澳门)来返县人员在第一入境隔离点已集中隔离管控≥10天,可以自由有序流动。
二、次密切接触者管控措施。
从“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期间,每日由属地乡镇安排医护人员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居家隔离第1、4、7天,由属地乡镇安排人员上门采样做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区入县人员管控措施。
对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县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中风险区入县人员管控措施。
对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县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由属地乡镇安排人员上门采样做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五、涉疫重点地区所在县(市、区)其他低风险地区入县人员管控措施。
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县人员,由属地乡镇督促相关人员落实3天2检,做好健康监测。
注:以上内容来自都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