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和省市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落实“四早”要求,筑牢防疫屏障,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县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入涉风险人员提前精准报备。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涉人员或7天内出现本土病例的地级市来(返)涉人员,需要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村、分包小区责任单位、宾馆酒店报备预约,企业原则上向属地乡镇报备,并提前了解我县防控政策,配合落实好来返涉后各项防控工作。直辖市出现大面积聚集性疫情时,需全域报备。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涉人员不再要求提前报备。
二、坚持“落地检”和“两天两检”。省外来(返)涉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地点进行免费核酸采样,入涉24小时后48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
三、分类实施隔离管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涉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及7日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含直辖市的区)的来(返)涉人员,执行7天居家隔离;所在地级市其他县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辖市出现大面积聚集性疫情时,参照地级市管控措施执行)。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在第一入境地隔离时间不足的,来(返)涉后要补足14天。
四、明确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要求。倡导有条件的进行“单人单户”居家隔离。居家隔离可执行“单人单室”,同户居住人员也要做到“足不出户”。对不具备上述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对于家不在本地的,由接待单位或接受报备单位负责提供“单人单间”住宿,纳入社区防控管理。居家健康监测要严格落实“四不得”,即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密闭、半密闭场所。
五、优化大货车保通保畅服务。对行程卡不带星号的司乘人员直接放行,不再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对行程卡带星号或有涉疫县(市、区、旗)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司乘人员,进行“落地检”,加做1次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即可放行,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实行专人专车“点对点”引导至装卸货物目的地。
六、优化大学生返乡管理服务。对疫情地区符合返乡条件的大学生,返乡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原则上不出户。对确需集中隔离的大学生,免除集中隔离费用。
七、继续实施常态化核酸筛查。着眼防范隐匿传播,坚持每周组织开展免费预防性核酸筛查,建立公共场所查验制度,及时排查发现疫情风险;对17类重点人群按照不低于规定频次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