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南通生育津贴领取时间规定
1、从2022年2月10日起,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2、其中难产的(含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津贴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截至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按上述生育津贴支付期执行。
注:今后国家对产假和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出台新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下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二)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三)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五)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六)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七)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八)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九)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
(十)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拓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