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六安市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外出防疫要求
1、外出正常就医的儿童,需工作人员陪同,并全程做好防护。回机构时参照外来人员进入院区程序,认真做好测温、消杀等工作。
2、看发热门诊或者在医院住院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回机构前还应当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至少14天无异常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方可入住和工作。
3、机构内生活的儿童在周末及节假日等时段外出探亲的,应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4、外出期间外出目的地所在地级市出现1例以上确诊病例的,外出儿童应暂缓返回机构,并按照所在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确需返回的,应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并安置在隔离观察室(区)观察至少14天无异常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方可转入生活区。
资料拓展
1、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机构生活的儿童,应安置在隔离观察室(区)观察至少14天无异常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方可转入生活区,并安排专人辅助学习、生活;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含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机构内:
①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②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或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
③有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含密切接触及次密切接触尚在观察期内的);
④“健康码”或“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的;
⑤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3℃的;
⑥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⑦有其他疑似症状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