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
流调中发现,有的感染者不遵守防疫规定,在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接待来访客人,出现症状自行服药未报告,延误了早发现、早管控时机;
有的感染者接受流调时隐瞒行程轨迹,影响了及时阻断疫情传播;
有的感染者未严格遵守抵京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抵京后7日内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等防疫规定,导致了疫情传播;
个别单位未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未履行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健康监测和健康宣教等职责,出现了防疫漏洞;这些情况极大地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和关联病例续发。
当前本市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克服麻痹思想、懈怠情绪、松劲心态,继续从严从紧从实从细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加强风险人员和风险点位排查管控,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规范管理和服务保障。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其同住人员,严格居家,足不出户,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不自行购药服药,立即报告社区并配合相应管控措施;转运时,被转运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N95或KN95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交谈,有序上下车,间隔就坐;
转运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流调人员、检测人员、公安干警等一线疫情防控人员,注意劳逸结合,做好个人防护,在高风险岗位工作过程中加强闭环管理,请务必规范穿脱防护服、手套、N95口罩等防护用品,注意手卫生,做好核酸检测及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监测,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遵守各项防控规定,进入社区(村)、市场商超、文娱健身等公共场所要配合扫码测温、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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