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领优待证之前需要先进行建档立卡。建档立卡是申领优待证的前置条件。
拓展信息:
哪些人能进行建档立卡?
1、退役干部
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复员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
2、退役士兵
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
3、复员军人
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其他复员军人。
4、其他
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哪些人可以申领优待证?
1、退役军人
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九条)。
除上述2类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人员,只建档立卡,不申领优待证。
特别注意: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巿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